樂毅論的读音 樂毅論的意思
乐毅论 《乐毅论》共四十四行,小楷。是王羲之的楷书书法作品。原作者为夏侯玄,真迹早已不存,一说真迹战乱时为咸阳老妪投于灶火,一说唐太宗所收。现存世刻本有多种,以《秘阁本》和《越州石氏本》最佳。
- 樂
- 毅
- 論
“樂毅論”的读音
- 拼音读音:
- [lè yì lùn]
- 汉字注音:
- ㄌㄜˋ ㄧˋ ㄌㄨㄣˋ
- 简繁字形:
- 乐毅论
- 是否常用:
- 否
“樂毅論”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著名的小楷法帖。三国魏夏侯玄文,晋王羲之书。唐褚遂良称其"笔势精妙,备尽楷则",被评为王羲之正书第一。真迹已佚,后世摹本甚多。参阅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二﹑卷三,宋程大昌《考古编·黄庭经》。 辞典解释
乐毅论 yuè yì lùn ㄩㄝˋ ㄧˋ ㄌㄨㄣˋ 著名小楷法帖。曹魏夏侯玄撰,晋王羲之书写。其笔画清劲,笔势飞动,字体略扁,圆润淡雅。唐人褚遂良评为「笔势精妙,备尽楷则」,此书足为后世典范。
网络解释
乐毅论
《乐毅论》共四十四行,小楷。是王羲之的楷书书法作品。原作者为夏侯玄,真迹早已不存,一说真迹战乱时为咸阳老妪投于灶火,一说唐太宗所收。现存世刻本有多种,以《秘阁本》和《越州石氏本》最佳。
“樂毅論”的单字解释
【樂】:[lè]1.歡喜、愉悅:“快樂”、“歡樂”、“樂事”。《論語•學而》:“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2.快樂的事或態度:“人生一大樂”。《左傳•隱公元年》:“其樂也融融。”《論語•雍也》:“回也不改其樂。”3.聲色情事。《國語•越語下》:“今吳王淫於樂而忘其百姓。”4.笑:“把一屋子的人都逗樂了!”5.喜愛:“樂於助人”、“樂於行善”。[yuè]1.有規律而和諧動人的聲音:“音樂”、“奏樂”、“軍樂”。《論語•子路》:“事不成,則禮樂不興。”2.六經之一。即樂經,相傳亡於秦火:“詩、書、禮、樂、易、春秋,謂之六經。”3.姓。如戰國時燕國有樂毅。[yào]喜好、欣賞。用於文言文。《論語•雍也》:“知者樂水,仁者樂山。”[lào]地名用字。如河北省有樂亭、山東省有樂陵。
【毅】:果断;坚决:毅然。毅力。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
“樂毅論”的相关词语
* 樂毅論的读音是:lè yì lùn,近义词,组词,造句等解释。樂毅論的意思:乐毅论 《乐毅论》共四十四行,小楷。是王羲之的楷书书法作品。原作者为夏侯玄,真迹早已不存,一说真迹战乱时为咸阳老妪投于灶火,一说唐太宗所收。现存世刻本有多种,以《秘阁本》和《越州石氏本》最佳。
基本解释
著名的小楷法帖。三国魏夏侯玄文,晋王羲之书。唐褚遂良称其"笔势精妙,备尽楷则",被评为王羲之正书第一。真迹已佚,后世摹本甚多。参阅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二﹑卷三,宋程大昌《考古编·黄庭经》。辞典解释
乐毅论 yuè yì lùn ㄩㄝˋ ㄧˋ ㄌㄨㄣˋ著名小楷法帖。曹魏夏侯玄撰,晋王羲之书写。其笔画清劲,笔势飞动,字体略扁,圆润淡雅。唐人褚遂良评为「笔势精妙,备尽楷则」,此书足为后世典范。
乐毅论
《乐毅论》共四十四行,小楷。是王羲之的楷书书法作品。原作者为夏侯玄,真迹早已不存,一说真迹战乱时为咸阳老妪投于灶火,一说唐太宗所收。现存世刻本有多种,以《秘阁本》和《越州石氏本》最佳。【樂】:[lè]1.歡喜、愉悅:“快樂”、“歡樂”、“樂事”。《論語•學而》:“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2.快樂的事或態度:“人生一大樂”。《左傳•隱公元年》:“其樂也融融。”《論語•雍也》:“回也不改其樂。”3.聲色情事。《國語•越語下》:“今吳王淫於樂而忘其百姓。”4.笑:“把一屋子的人都逗樂了!”5.喜愛:“樂於助人”、“樂於行善”。[yuè]1.有規律而和諧動人的聲音:“音樂”、“奏樂”、“軍樂”。《論語•子路》:“事不成,則禮樂不興。”2.六經之一。即樂經,相傳亡於秦火:“詩、書、禮、樂、易、春秋,謂之六經。”3.姓。如戰國時燕國有樂毅。[yào]喜好、欣賞。用於文言文。《論語•雍也》:“知者樂水,仁者樂山。”[lào]地名用字。如河北省有樂亭、山東省有樂陵。
【毅】:果断;坚决:毅然。毅力。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