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鹽法的读音 榷鹽法的意思

榷盐法 榷盐法是唐中叶对盐就场专卖的制度。 唐代食盐专卖始于肃宗,乾元元年 (公元758年)唐肃宗任命第五琦为盐铁铸钱使。第五琦作榷盐法,规定凡产盐之地,均设盐官。盐户制盐立户籍,称亭户,国家免去亭户的徭役,所产的盐均由官府收购、运销,不准私买。
  • què
  • yán

“榷鹽法”的读音

拼音读音
[què yán fǎ]
汉字注音:
ㄑㄩㄝˋ ㄧㄢˊ ㄈㄚˇ
简繁字形:
榷盐法
是否常用:

“榷鹽法”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唐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官收官卖)的制度。干元元年(公元758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宝应元年(公元762年)时盐铁使刘晏继续推行。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向盐户统购盐,加价出售。后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听其运销。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刘晏诛后,这种制度逐渐废弛。参阅《新唐书·食货志四》。

网络解释

榷盐法

榷盐法是唐中叶对盐就场专卖的制度。 唐代食盐专卖始于肃宗,乾元元年 (公元758年)唐肃宗任命第五琦为盐铁铸钱使。第五琦作榷盐法,规定凡产盐之地,均设盐官。盐户制盐立户籍,称亭户,国家免去亭户的徭役,所产的盐均由官府收购、运销,不准私买。

“榷鹽法”的单字解释

】:1.旧指某些商品的专营专卖:榷茶。榷税。2.商讨:商榷。
】:同“”。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6.法术: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国:法语。法文。9.法拉的简称。一个电容器,充以1库电量时,电势升高1伏,电容就是1法。

“榷鹽法”的相关词语

* 榷鹽法的读音是:què yán fǎ,近义词,组词,造句等解释。榷鹽法的意思:榷盐法 榷盐法是唐中叶对盐就场专卖的制度。 唐代食盐专卖始于肃宗,乾元元年 (公元758年)唐肃宗任命第五琦为盐铁铸钱使。第五琦作榷盐法,规定凡产盐之地,均设盐官。盐户制盐立户籍,称亭户,国家免去亭户的徭役,所产的盐均由官府收购、运销,不准私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