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律五論的读音 四律五論的意思
四律五论 属于萨婆多部(有部)的《十诵律》六十一卷、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六十卷、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四十卷、弥沙塞部的《五分律》三十卷,总称四律。另《毗尼母论》八卷、《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善见律毗婆沙》十八卷、《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九卷及《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总称五论。
- 四
- 律
- 五
- 論
“四律五論”的读音
- 拼音读音:
- [sì lǜ wǔ lùn]
- 汉字注音:
- ㄙˋ ㄌㄩˋ ㄨˇ ㄌㄨㄣˋ
- 简繁字形:
- 四律五论
- 是否常用:
- 否
“四律五論”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佛教重要经典。四律:一﹑《十诵律》,六十一卷,后秦弗若多罗译;二﹑《四分律》,六十卷,后秦佛陀耶舍译;三﹑《僧祇律》,四十卷,东晋佛陀跋陀罗等译;四﹑《五部律》,三十卷,南朝宋佛陀什等译。五论:一﹑《毘尼母论》,八卷,本名,《毘尼母经》,失译;二﹑《摩得勒伽论》,十卷,南朝宋伽跋摩译;三﹑《善见论》,十八卷,南朝齐伽跋陀罗译;四﹑《萨婆多论》,九卷,失译;五﹑《明了论》,一卷,南朝陈真谛译。
网络解释
四律五论
属于萨婆多部(有部)的《十诵律》六十一卷、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六十卷、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四十卷、弥沙塞部的《五分律》三十卷,总称四律。另《毗尼母论》八卷、《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善见律毗婆沙》十八卷、《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九卷及《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总称五论。
“四律五論”的单字解释
【四】:1.三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姓。3.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见〖工尺〗。
【律】:1.法律;规则:定律。规律。纪律。2.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吕,合称十二律。3.旧诗的一种体裁:五律。七律。排律。参看〖律诗〗。4.约束:律己。律人。自律。5.姓。
【五】:1.四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姓。3.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6”。见〖工尺〗。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
“四律五論”的相关词语
* 四律五論的读音是:sì lǜ wǔ lùn,近义词,组词,造句等解释。四律五論的意思:四律五论 属于萨婆多部(有部)的《十诵律》六十一卷、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六十卷、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四十卷、弥沙塞部的《五分律》三十卷,总称四律。另《毗尼母论》八卷、《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善见律毗婆沙》十八卷、《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九卷及《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总称五论。
基本解释
佛教重要经典。四律:一﹑《十诵律》,六十一卷,后秦弗若多罗译;二﹑《四分律》,六十卷,后秦佛陀耶舍译;三﹑《僧祇律》,四十卷,东晋佛陀跋陀罗等译;四﹑《五部律》,三十卷,南朝宋佛陀什等译。五论:一﹑《毘尼母论》,八卷,本名,《毘尼母经》,失译;二﹑《摩得勒伽论》,十卷,南朝宋伽跋摩译;三﹑《善见论》,十八卷,南朝齐伽跋陀罗译;四﹑《萨婆多论》,九卷,失译;五﹑《明了论》,一卷,南朝陈真谛译。四律五论
属于萨婆多部(有部)的《十诵律》六十一卷、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六十卷、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四十卷、弥沙塞部的《五分律》三十卷,总称四律。另《毗尼母论》八卷、《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善见律毗婆沙》十八卷、《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九卷及《律二十二明了论》一卷,总称五论。【四】:1.三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姓。3.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见〖工尺〗。
【律】:1.法律;规则:定律。规律。纪律。2.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吕,合称十二律。3.旧诗的一种体裁:五律。七律。排律。参看〖律诗〗。4.约束:律己。律人。自律。5.姓。
【五】:1.四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姓。3.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6”。见〖工尺〗。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