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 苏辙

宋代   苏辙
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就得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相怜。

作者简介(苏辙)

苏辙头像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苏辙 翻译、赏析和诗意

《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溪山付与醉中仙,
美酒何曾斗十千。
就得江边贱鱼稻,
闲官未用苦相怜。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苏辙对自然山水和闲适生活的赞美,同时透露出对自己官场生涯的不满和追求自由自在的渴望。

赏析:
这首诗词以苏辙的典型风格,写出了一幅山水田园的景象,同时也抒发了作者的情感和心境。

第一句“溪山付与醉中仙”描绘了溪山景色被仙人陶醉的图景。通过使用“付与”这一词语,表达了作者将溪山景色交给了仙人,暗示作者希望能够与仙人一样,远离尘嚣,陶醉于山水之间。

第二句“美酒何曾斗十千”表达了美酒的美好和无限。这里的“十千”是一个修辞手法,表示无数的美酒,强调美酒的丰盛和无穷。

第三句“就得江边贱鱼稻”描绘了江边的贱鱼和稻田。这里的“就得”表示作者对贱鱼和稻田的喜爱和欣赏,暗示作者向往朴素的生活和自然的景色。

最后一句“闲官未用苦相怜”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官场生涯的不满和对自由自在生活的向往。这里的“闲官”指的是官职虽然有,但无实际权力和职责的官员。作者通过这句话流露出自己的心境,表达了对官场压力和束缚的不满,希望能够摆脱繁琐的官场生活,过上自由自在的日子。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以写景的方式,表达了作者对自然山水和宁静生活的向往,同时也抒发了对官场生涯的不满。通过绘制对比,描绘了自然与人情的差异,表达了作者追求自由自在生活的愿望。

《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苏辙 拼音读音参考

cì yùn máo jūn shān fáng jí shì shí shǒu
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

xī shān fù yǔ zuì zhōng xiān, měi jiǔ hé zēng dòu shí qiān.
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jiù dé jiāng biān jiàn yú dào, xián guān wèi yòng kǔ xiāng lián.
就得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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