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与同伦”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付与同伦”出自宋代释师范的《寒山持经拾得手接》,
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fù yǔ tóng lún,诗句平仄:仄仄平平。
“付与同伦”全诗
《寒山持经拾得手接》
手持经卷,付与同伦。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更新时间:2024年分类:
《寒山持经拾得手接》释师范 翻译、赏析和诗意
《寒山持经拾得手接》是宋代释师范所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是:
手持经卷,付与同伦。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这首诗词简洁明了,通过两句话表达了深刻的哲理。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诗意和赏析:
诗意:
这首诗词反映了释师范的思想观念,强调了人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人,并倡导了一种道德准则。它传达的核心观点是“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即不要对别人做自己不愿意别人对自己做的事情。通过这种道德要求,释师范表达了个人修养、道德行为和待人接物的重要性。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道德原则。首句“手持经卷,付与同伦”意味着释师范将经卷交给与他有相同信仰和修行的同修,这体现了佛教传统中的传承和分享精神。第二句“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是该诗的核心,直接表达了道德准则,即对待他人时要以自己的意愿作为准绳,不要做出自己不愿接受的行为。这句话以简练的语言传达了一个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引导人们在待人接物时保持公正、善良和体谅。释师范以简洁的语言和深入人心的道德观点,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思考自己的行为和对他人的态度。
这首诗词通过简练的语言和直接的表达方式,将复杂的道德观点传达给读者。它提醒人们要善待他人,不要对别人做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情。这种道德准则不仅适用于佛教徒,也是人类社会普遍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这首诗词教诲我们在与他人互动时要保持善良、公正和尊重,以实现和谐共处的社会。
“付与同伦”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hán shān chí jīng shí dé shǒu jiē
寒山持经拾得手接
shǒu chí jīng juàn, fù yǔ tóng lún.
手持经卷,付与同伦。
yǐ suǒ bù yù, wù shī yú rén.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付与同伦”平仄韵脚
拼音:fù yǔ tóng lún
平仄:仄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上平十一真 * 平仄拼音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诗句韵脚有多个的时候,对比全诗即可判断。
平仄:仄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上平十一真 * 平仄拼音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诗句韵脚有多个的时候,对比全诗即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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