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斌,并州太原人”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

王全斌,并州太原人。其父事庄宗,为岢岚军使,私畜勇士百余人,庄宗疑其有异志。召之,惧不敢行。全斌时年十二,谓其父曰:“此盖疑大人有他图,愿以全斌为质,必得释。”父从其计,果获全,因以全斌隶帐下。
  及庄宗入洛,累历内职。同光末,国有内难,兵入宫城,近臣宿将皆弃甲遁去,惟全斌与符彦卿等十数人居中拒战。庄宗中流矢,扶掖至绛霄殿,全斌恸哭而去。明宗即位,补禁军列校。后数立战功,屡迁官职。
宋初,李筠以潞州叛,全斌与慕容延钊由东路会大军进讨,以功拜安国军节度。诏令完葺西山堡砦,不逾时而就。建隆四年,与洺州防御使郭进等率兵入太原境,俘数千人以归,进克乐平。
     乾德二年冬,又为忠武军节度。即日下诏伐蜀,命全斌为西川行营前军都部署,率禁军步骑二万、诸州兵万人由凤州路进讨。召示川峡地图,授以方略。
    乾德四年,成都平,命参知政事吕余庆知府事,全斌但典军旅。会有诉全斌及彦进破蜀日,夺民家子女玉帛等不法事,与诸将同时召还。太祖以全斌等初立功虽犯法不欲辱以狱吏但令中书问状全斌等具伏。上欲含忍,而衔冤之诉,日拥国门,称其隐没金银、犀玉、钱帛十六万七百余贯。遂令中书门下召与讼者质证其事。而全斌等皆引伏。其令御史台于朝堂集文武百官议其罪。”
    于是百官定议,全斌等罪当大辟,请准律处分。乃下诏曰:“尚念前劳,特从宽贷,止停旄钺①,犹委藩宣②。我非无恩,尔当自省。”
    开宝末,车驾幸洛阳郊祀,召全斌侍祠,以为武宁军节度。仍以银器万两、帛万匹、钱千万赐之。全斌至镇数月卒,年六十九。赠中书令。
(选自 《宋史·王全斌传》有删改)
注:①旄钺:节度使。②藩宣:藩镇宣政,官名。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 惟全斌与符彦卿等十数人居中拒战         拒:抵抗
  B. 不逾时而就                             就:赴任
  C. 请准律处分                             准:依照
  D. 特从宽贷                               贷:宽恕
5、下列文句中,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 太祖以全斌等/初立功/虽犯法/不欲辱以狱吏但/令中书问状/全斌等具伏
  B. 太祖以全斌等/初立功/虽犯法不欲辱/以狱吏但令/中书问状/全斌等具伏
  C. 太祖以全斌等初立功/虽犯法/不欲辱以狱吏但/令中书问状/全斌等具伏
  D. 太祖以全斌等初立功/虽犯法/不欲辱以狱吏/但令中书问状/全斌等具伏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 王全斌忠勇仁义,当国家有内乱的时候,一直抵抗敌贼、守护庄宗,不得已才离开。
  B. 王全斌率军伐蜀前皇帝召他来看川陕地图,告诉他战略方针。
  C. 王全斌深得宋皇宽容爱护。当百官议定他当处死刑时,皇帝只让其反省,不做处理。
  D. 王全斌从12岁开始担任官职,先后被庄宗、明宗、宋太祖重用。
7、将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8分)
  ①此盖疑大人有他图,愿以全斌为质,必得释。(4分)
  ②成都平,命参知政事吕余庆知府事,全斌但典军旅。(4分)

参考答案
4、B
5、D
6、C
7、(1)这大概是(因为)怀疑大人有别的图谋(才召见您),希望您让我去作人质(您用我作为人质),一定会消去怀疑。  “盖”、“以----为”各1分,句意1分。
(2)成都平定后,朝廷命令参知政事吕馀庆主持(执掌)府里事情,全斌只管理(主管)军队事务。
“知”、“典”各1分,句意1分。

参考译文
    王全斌,并州太原人。其父奉事庄宗,任岢岚军使,私下畜养一百多名勇士,庄宗怀疑他心存异志,召见他,他害怕不敢去。当时全斌十二岁,对他的父亲说“:这是因为怀疑大人有别的图谋才召见您,希望您让我去作人质,一定会消去怀疑。”他的父亲照计行事,果然得以保全,于是庄宗把全斌收用在军中。
    到庄宗入洛时,历任宫内职务。同光末年,国家有内难,乱兵攻入宫城,近臣宿将都弃甲逃走,只有全斌与符彦卿等十几人在宫中抵抗。庄宗中了流箭,全斌等扶他到绛霄殿,全斌痛哭而去。明宗即位,补任他为禁军列校。之后,他多次立了战功,多次升任官职。
    宋初,李筠占据潞州叛乱,全斌与慕容延钊由东路会合大军进讨,因战功授任安国军节度。诏令他修葺西山堡塞,不到限期就完成了。建隆四年(963),与洛州防御使郭进等人率领军队攻入太原境内,俘获敌人数千人而归,进克乐平。
    乾德二年(964)冬天,又任忠武军节度。当天朝廷下诏征伐蜀地,命全斌任西川行营前军都部署,率领禁军步兵骑兵二万人、各州军队一万人由凤州路进讨。皇帝召他来看川陕地图,并且告诉他战略方针。
    乾德四年,成都平定后,朝廷命令参知政事吕馀庆主持府事,全斌只管理军队事务。
正遇有人告发全斌及彦进攻破蜀时,抢夺民家子女玉帛等违法之事,全斌与诸将一起都召回来。太祖认为全斌等人初立功,虽然犯法,不打算让狱吏污辱他,只令中书省问清罪状,全斌等人都供认了。太祖想含忍不究,但衔冤之人每日拥在国门告状,说他隐藏金银、犀玉、钱帛十六万七百余贯。于是下令中书门下召他与告状者质证此事,而全斌等人都供认。下令御史台在朝堂集合文武百官定他的罪。于是百官议定,全斌等人罪当处斩,请求按律处理。于是下诏说“:尚且顾及以前的功劳,特别给予宽大,只停任节度,仍然委任藩镇宣政。我不是没有恩惠,你们应当自己反省。”
    开宝末年,太祖到洛阳举行郊祀,召全斌侍候祭祀,任命为武宁军节度。仍然赐给他银器万两、帛万匹、钱千万。全斌到镇后几个月就去世,终年六十九岁。追赠中书令。
* 王全斌,并州太原人。其父事庄宗,为岢岚军使,私畜勇士百余人,庄宗疑其有异志。召之,惧不敢行。全斌时年十二,谓其父曰:“此盖疑大人有他图,愿以全斌为质,必得释。”父从其计,果获全,因以全斌隶帐下。  及庄宗入洛,累历内职。同光末,国有内难,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