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致刑的意思 以刑致刑的读音和出处
- 以
- 刑
- 致
- 刑
- 更新时间:
- 2024年
- 成语名称:
- 以刑致刑
- 成语拼音:
- [yǐ xíng zhì xíng]
- 成语解释:
- 谓对重罪施以轻刑,则罪犯无所畏惧,其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
- 成语出处:
- 《商君书·靳令》:“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又《去强》:“以刑致刑,国治。”《韩非子·饬令》:“罪重而刑轻,刑轻而则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 成语例句:
- 是否常用:
- 感情褒贬:
- 中性成语
- 成语词性:
-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 结构类型:
- 偏正式成语
- 形成年代:
- 古代成语
- 标准拼音:
- 繁体字形:
- 以刑致刑
- 英文翻译:
- To sentence to death
- 成语故事:
- 成语接龙:
- “以刑致刑”成语接龙
- 成语分类:
- 四字成语 偏正式成语 第二个字与第四个字相同的成语 Y开头的成语
- 成语关注:
- 重罪 施以 轻刑 罪犯 无所畏惧 结果 导致 用刑
“以刑致刑”的单字解释
【以】:1.用;拿:以少胜多。晓之以理。赠以鲜花。2.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3.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废言。4.表示目的:以广视听。以待时机。5.于;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6.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广以深。7.姓。8.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县级以上。长江以南。五千以内。二十岁以下。
【刑】:1.刑罚:徒刑。死刑。2.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体罚:用刑。刑讯。3.古又同“型”。
【致】:1.给予;向对方表示(礼节、情意等):致函。致电。致欢迎词。向大会致热烈的祝贺。2.集中(力量、意志等)于某个方面:致力。专心致志。3.达到;实现:致富。学以致用。4.招致;引起:致病。致癌。致残。5.以致:致使。由于粗心大意,致将地址写错。6.姓。7.情趣:兴致。景致。别致。有致。毫无二致。8.精密;精细:细致。精致。工致。
【刑】:1.刑罚:徒刑。死刑。2.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体罚:用刑。刑讯。3.古又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