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之造句
用“有之”造句 第16组151、 福建的地名早已有之,但是国内外的爱兰人还没有把福建所产的兰花叫“建兰”。
152、 再者,自我国历年裁判中,归纳货柜集散站实际受有之责任体制,并就其中若干争议加以探讨。
153、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美育的实践以及关于美育的思想和学说,都可以说古已有之,源远流长。
154、 基于此,希望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指出其不周全之处,以廓清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的应有之义。
155、 读者不妨回想一下那期间美国及西方一些媒体的有关战事报道,无中生有编故事者有之,哗众取宠造新闻者有之,“一犬吠形,百犬吠声”。
156、 “既是企业家又是哲学家,一身而二任的人,简直如凤毛麟角,有之自稻盛和夫先生始。
157、 引而申之,则寡廉鲜耻者有之,损人利己者有之,阴险狡诈者有之,口蜜腹剑者有之,不一而足。
158、 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159、 对于《赤道》,好评恶评分化,各种解读兼而有之,敝人不才,仅以个人所见所感所思,简单解读下《赤道》背后的国际大棋局和香港社会。
160、 出了问题找不到原因是失职失责,明明知道原因却讳病忌医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有违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161、 “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
162、 对于顾彬的批评,颔首赞同者有之;逍遥事外者有之,如韩寒;当然更多的则是须发戟张、横眉怒对,唇枪舌剑展开论辩了。
163、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如果有人没有的话,“恻隐之心”总该还有吧。
164、 法官职业化是国家法治化的应有之义,离开职业保障谈职业化无异于一场屠门大嚼。造 句 网
165、 下葬时,观者塞路,僧史叹其为前所未有之盛事,佛家归美于他的道尊德贵。
166、 “人类的危机,古已有之,于今为烈。
167、 可以想见那20多个女生答应“陪吃喝”时的无奈,羞恶之心人皆有之,笔者相信她们做出旁人不齿的选择定有“莫大苦衷”,贫寒往往是罪魁祸首。
168、 近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校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如彼裙钗。
169、 是何人?早在一切发生的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之前,就已经为我这现有之身写出了历历如绘的此刻的生命场景了。
170、 此外,村民当中常年修“长城”者有之,骂架斗殴者有之,游手好闲者有之,偷鸡盗狗者有之,这些不和谐的音符,给村民们富裕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
171、 1840年**战争以降,列强叩关、军阀混战,华夏大地历经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多少人发出“宁为太平犬,莫作离乱人”的喟叹。
172、 “源清流清,本盛末荣”的道理自古有之。
173、 可恶的行为固然应该‘鸣鼓而攻’,但一经揭发,当事者反复掩饰,足证‘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我待人还当谨守忠恕之道。
174、 荒诞离奇者有之,平头正脸者亦有之。
175、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176、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177、 行贿之事古已有之,早在战国时期的庄子就写下“苞苴竿牍”一词,也就是指送礼之人附上书信要求办事,这一现象于今已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