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名的诗词(2696首)
余少时过里肆中,见北杂剧有《四声猿》,意气豪达,与近时书生所演传奇绝异,题曰“天池生”,疑为元人作。
后适越,见人家单幅上有署“田水月”者,强心铁骨,与夫一种磊块不平之气,字画之中,宛宛可见。
意甚骇之,而不知田水月为何人。
一夕,坐陶编修楼,随意抽架上书,得《阙编》诗一帙。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迟顿首陈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幸甚!将军勇冠三军,才为世出,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以高翔!昔因机变化,遭遇明主,立功立事,开国称孤。
朱轮华毂,拥旄万里,何其壮也!如何一旦为奔亡之虏,闻鸣镝而股战,对穹庐以屈膝,又何劣邪!寻君去就之际,非有他故,直以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沈迷猖蹶,以至于此。
圣朝赦罪责功,弃瑕录用,推赤心于天下,安反侧于万物。
将军之所知,不假仆一二谈也。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
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
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
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
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则乡之所谓知者,不乃为大盗积者也?故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齐国邻邑相望,鸡狗之音相闻,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阖四竟之内,所以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经,常道也,其在于天谓之命,其赋于人谓之性,其主于身谓之心。
心也,性也,命也,一也。
通人物,达四海,塞天地,亘古今,无有乎弗具,无有乎弗同,无有乎或变者也,是常道也。
其应乎感也,则为恻隐,为羞恶,为辞让,为是非;其见于事也,则为父子之亲,为君臣之义,为夫妇之别,为长幼之序,为朋友之信。
韩魏公在大名日,有人献玉盏二只,云耕者入坏冢而得,表里无纤瑕可指,真绝宝也。
公以百金答之,尤为宝玩。
乃开醇召漕使显官,特设一卓,覆以绣衣,致玉盏其上,且将用之酌酒,遍劝坐客。
俄为吏将误触台倒,玉盏俱碎,坐客皆愕然,吏将伏地待罪。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
”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
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