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贤的诗词(1230首)
维治平四年七月日,具官欧阳修,谨遣尚书都省令史李敭,至于太清,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亡友曼卿之墓下,而吊之以文。
曰:呜呼曼卿!生而为英,死而为灵。
其同乎万物生死,而复归于无物者,暂聚之形;不与万物共尽,而卓然其不配者,后世之名。
此自古圣贤,莫不皆然,而著在简册者,昭如日星。
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夷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敢叛。
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威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岁。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
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
《易》之《泰》:“上下交而其志同。
”其《否》曰:“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
”盖上之情达于下,下之情达于上,上下一体,所以为“泰”。
下之情壅阏而不得上闻,上下间隔,虽有国而无国矣,所以为“否”也。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
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则乡之所谓知者,不乃为大盗积者也?故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齐国邻邑相望,鸡狗之音相闻,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阖四竟之内,所以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