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得丧的诗词(316首)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年、月、日,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
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
既又与汝就食江南。
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
余家贫,耕植不足以自给。
幼稚盈室,瓶无储粟,生生所资,未见其术。
亲故多劝余为长吏,脱然有怀,求之靡途。
会有四方之事,诸侯以惠爱为德,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于小邑。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
』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
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
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以告舅犯。
舅犯曰:“孺子其辞焉。
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范文正公,苏人也,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
方贵显时,置负郭常稔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之人。
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
择族之长而贤者主其计,而时共出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