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罪的诗词(305首)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门,愿佣隙宇而处焉。
所职,寻、引、规、矩、绳、墨,家不居砻斫之器。
问其能,曰:“吾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范文正公,苏人也,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
方贵显时,置负郭常稔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之人。
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
择族之长而贤者主其计,而时共出纳焉。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
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
古之贤人,皆负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万一者,未必皆其时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迟顿首陈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幸甚!将军勇冠三军,才为世出,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以高翔!昔因机变化,遭遇明主,立功立事,开国称孤。
朱轮华毂,拥旄万里,何其壮也!如何一旦为奔亡之虏,闻鸣镝而股战,对穹庐以屈膝,又何劣邪!寻君去就之际,非有他故,直以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沈迷猖蹶,以至于此。
圣朝赦罪责功,弃瑕录用,推赤心于天下,安反侧于万物。
将军之所知,不假仆一二谈也。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韩魏公在大名日,有人献玉盏二只,云耕者入坏冢而得,表里无纤瑕可指,真绝宝也。
公以百金答之,尤为宝玩。
乃开醇召漕使显官,特设一卓,覆以绣衣,致玉盏其上,且将用之酌酒,遍劝坐客。
俄为吏将误触台倒,玉盏俱碎,坐客皆愕然,吏将伏地待罪。
梁丘据死,景公召晏子而告之曰:“据忠且爱我。
我欲丰厚其葬,高大其垄。
”晏子曰:“敢问据之忠且爱于君者,可得闻乎?”公曰:“吾有喜于玩好,有司未能我具也,则据以其所有共我,是以知其忠也。
每有风雨,暮夜求,必存吾,是以知其爱也。
金华郡守张佐治至一处,见蛙无数,夹道鸣噪,皆昂首若有诉。
佐治异之,下车步视,而蛙皆蹦跳为前导。
至田间,三尸叠焉。
公有力,手挈二尸起,其下一尸微动,以汤灌之,未几复苏。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
”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
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
项王军壁垓下,兵少食尽,汉军及诸侯兵围之数重。
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项王乃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王则夜起,饮帐中。
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
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
』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
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