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众的诗词(972首)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门,愿佣隙宇而处焉。
所职,寻、引、规、矩、绳、墨,家不居砻斫之器。
问其能,曰:“吾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古者谏无官,自公卿大夫,至於工商,无不得谏者。
汉兴以来,始置官。
夫以天下之政,四海之众,得失利病,萃於一官使言之,其为任亦重矣。
居是官者,常志其大,舍其细;先其急,后其缓;专利国家而不为身谋。
至和元年秋,蜀人传言有寇至,边军夜呼,野无居人,谣言流闻,京师震惊。
方命择帅,天子曰:“毋养乱,毋助变。
众言朋兴,朕志自定。
外乱不作,变且中起,不可以文令,又不可以武竞,惟朕一二大吏。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
反复观诵,感与惭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
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
君讳平,字秉之,姓许氏。
余尝谱其世家,所谓今泰州海陵县主簿者也。
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辩说,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
宝元时,朝廷开方略之选,以招天下异能之士,而陕西大帅范文正公、郑文肃公争以君所为书以荐,于是得召试,为太庙斋郎,已而选泰州海陵县主簿。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