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哀的诗词(489首)
年、月、日,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
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
既又与汝就食江南。
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
君讳平,字秉之,姓许氏。
余尝谱其世家,所谓今泰州海陵县主簿者也。
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辩说,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
宝元时,朝廷开方略之选,以招天下异能之士,而陕西大帅范文正公、郑文肃公争以君所为书以荐,于是得召试,为太庙斋郎,已而选泰州海陵县主簿。
维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来者,不知其名氏,携一子一仆,将之任,过龙场,投宿土苗家。
予从篱落间望见之,阴雨昏黑,欲就问讯北来事,不果。
明早,遣人觇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蚣坡来,云:“一老人死坡下,傍两人哭之哀。
余少时过里肆中,见北杂剧有《四声猿》,意气豪达,与近时书生所演传奇绝异,题曰“天池生”,疑为元人作。
后适越,见人家单幅上有署“田水月”者,强心铁骨,与夫一种磊块不平之气,字画之中,宛宛可见。
意甚骇之,而不知田水月为何人。
一夕,坐陶编修楼,随意抽架上书,得《阙编》诗一帙。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初,张衡作《定情赋》,蔡邕作《静情赋》,检逸辞而宗澹泊,始则荡以思虑,而终归闲正。
将以抑流宕之邪心,谅有助于讽谏。
缀文之士,奕代继作;因并触类,广其辞义。
余园闾多暇,复染翰为之;虽文妙不足,庶不谬作者之意乎。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东都主人喟然而叹曰:“痛乎风俗之移人也。
子实秦人,矜夸馆室,保界河山,信识昭、襄而知始皇矣,乌睹大汉之云为乎?夫大汉之开元也,奋布衣以登皇位,由数期而创万代,盖六籍所不能谈,前圣靡得言焉当此之时,功有横而当天,讨有逆而顺民。
故娄敬度势而献其说,萧公权宜而拓其制。
时岂泰而安之哉,计不得以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