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诗经赏析

硕鼠诗经赏析

  导语:《硕鼠》选自《诗经·国风·魏风》,古人多认为“刺重敛”,全诗三章,意思相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诗经《硕鼠》原文及翻译,欢迎阅读和借鉴。

  诗经《硕鼠》原文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诗经《硕鼠》翻译

  大老鼠呀大老鼠,不要吃我种的黍!多年辛苦养活你,我的生活你不顾。发誓从此离开你,到那理想新乐土。新乐土呀新乐土,才是安居好去处!

  大老鼠呀大老鼠,不要吃我大麦粒!多年辛苦养活你,拚死拚活谁感激。发誓从此离开你,到那理想新乐邑。新乐邑呀新乐邑,劳动价值归自己!

  大老鼠呀大老鼠,不要吃我种的苗!多年辛苦养活你,流血流汗谁慰劳。发誓从此离开你,到那理想新乐郊。新乐郊呀新乐郊,有谁去过徒长叹!

  附赏析

  这首诗选自《诗经.魏风》,是《伐檀》一诗的姊妹篇。《伐檀》写的是一群觉醒了的奴隶们,在伐檀运木、砍辐斫轮造车的时候,因不堪忍受剥削压迫,对奴隶主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和反抗情绪;而《硕鼠》则是由思想上对剥削阶级的不满发展到行动上进行反抗了。

  这首诗是《诗经》中少有的几篇纯乎比体诗之一。比体诗的特点是全诗“以彼物比此物”,诗中描绘的事物,不是诗人真正要歌咏的对象,描绘的形象没有独立的意义,而是以打比方来表意说理,通过“咏物”来寄托自己的思想感情与观点。这首诗着重描述令人憎恶的偷食老鼠,但一望而知,是比喻不劳而食的剥削者。通过这个比喻,把剥削阶级贪婪、残忍、寄生的本性,以及人民的反抗意识,作了集中、形象的表现。

  这首诗共分三章,每章八行。采用重叠递进式的咏唱,表现了十分强烈的抒情性。第一章,首二句是对“硕鼠”的希求,希求它“无食我黍”。再下两句,指责“硕鼠”的刻薄。三岁,指多年。多年来我用粮食养活你,你却只管自己不顾我的死活。下四句,表示不能再忍受下去了,我发誓要离开你,到那安乐的地方去,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处。感情有三次变化,一次比一次强烈!各节之间,由“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到“硕鼠硕鼠,无食我麦!”再到“硕鼠硕鼠,无食我苗!”象征奴隶主的硕鼠,由食黍、食麦到食苗,一层比一层残酷,因而,奴隶们反抗奴隶主的思想感情也一层比一层递进,一章比一章更为强烈!各章均重叠“硕鼠”,对剥削阶级贪婪、残酷的本性揭露无余,也强烈地抒发了被剥削者切齿痛恨的仇视情绪与反抗行动。令后世读者为之叹息掉泪。它的思想性、战斗性都是十分强烈的。

  这首诗的主要价值和意义,还在于它表达了一种向往、追求没有剥削、压迫的人间“乐土”的社会理想。这种社会理想的提出,在我国思想发展史上起到了振聋发聩的巨大作用,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硕鼠》的“适彼乐土,爰得我所”,“适彼乐国,爰得我直”的社会幻想,到后来儒家在《礼记?礼运》篇中提出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弃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理想,再到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提出的“黄发垂髫,怡然自乐”,“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桃源理想,再到康有为《大同书》提出的“大同之世,天下为公,无有阶级,一切平等”的社会理想,在我国二千多年的`社会发展中,形成了一种否定阶级压迫和剥削、追求幸福生活和美好社会的思想传统。“尽管这种社会理想在当时条件下不可能实现,但它启迪了劳动人民的思想,诱导了劳动人民的追求,鼓舞了劳动人民的斗争,其价值和意义是无论如何不能低估的”(张树波《名作欣赏》)。恩格斯在高度评价空想社会主义理论时,曾称颂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三位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是“属于一切时代伟大的智士之列的”(《〈德国农民战争〉序》)。应当说,《硕鼠》一诗的作者、我们的这位先辈诗人,也是理应列入“最伟大的智士之列”的。

  这首流传千古的比体诗,在艺术上的最成功之处,在于它的喻体(硕鼠)选择得好。一是日常生活中人们熟知的。二是贴切、生动。所谓贴切,就是认真地概括喻体——老鼠和本体——奴隶主的共同点,抓住了二者的共同特征。因此,一提到老鼠,人们便自然会联想到剥削人民的奴隶主,从而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同时,作者又加以夸张,突出了“硕鼠”由于贪吃而体态肥硕,借以突出了剥削阶级的贪得无厌,使形象更加鲜明、生动。三是具有鲜明的感情色彩。用老鼠比喻剥削者,与作者的爱憎感情相一致。因而,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千百年来在一辈辈的读者群中,引起强烈的共鸣。这一成功的艺术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 导语:《硕鼠》选自《诗经·国风·魏风》,古人多认为“刺重敛”,全诗三章,意思相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诗经《硕鼠》原文及翻译,欢迎阅读和借鉴。 诗经《硕鼠》原文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